张艺谋孩子脱“黑户”是搞特殊?

昨日两则热门新闻都关于超生上户。张艺谋,其超生子女被曝光都很容易就上了户;蜗居井下十年的王秀青,他东凑西借了六万的罚款才给孩子上户。许多人看完两条新闻都问,张艺谋就搞特殊? …[详细]

张艺谋子女在超生上户两大关键问题上都符合明文规定

有悖普通人经验的“特殊”一:没缴纳罚款就上户?

张艺谋与陈婷的三个子女都是在他们登记结婚前生的,又是非婚生又是超生,在普通人的经验中,要办理户口可不容易。可调查发现,竟然三个孩子都在他们领结婚证后,在2012年上了户口,而且办理的过程还非常简单。当地派出所的民警是这样说的,“张艺谋三子女在我所办理户籍证明时出示了结婚证及出生证明,符合上户的要求,手续合法,不涉及违法行为。”

网曝的张艺谋三子女户口信息复印件网曝的张艺谋三子女户口信息复印件

有媒体报道称,查询多地公安部门官网,以及从公安、计生系统内部人士得知,新生儿入户的前提条件,确实须出示孩子的准生证或计生部门的罚单及证明。可根据目前的调查,非婚生、超生就不该有准生证,而张艺谋没有缴纳过俗称“超生罚款”的社会抚养费。

交罚款才能上户的确是很多人的普遍经验和印象了,就在12月6日,北京一位未婚妈妈正因为交不起33万的罚款为儿子办户口而把公安局告上法庭。所以,大家自然发问,凭什么你张艺谋的孩子不交社会抚养费就能上户口呢?名人就有特权吗?…[详细]

其实是“正常”:不管按照什么法,都没有靠“罚款证明”才能上户一说

今日话题曾经分析过,以任何的理由来阻止上户都是违宪的。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而上户口是在法律上确定公民身份的必要手段。所以,上户口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孩子的一项宪法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不可以被剥夺。(延伸阅读:《人口普查会“特赦”超生户吗》…[详细]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在内的任何一部具体的国家法规,都没有把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上户的前提。再往下一个层次,江苏省现行的户籍登记依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也是如此规定。而户籍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事情,并非计生部门的权责。何况,就算计生部门,在《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也没有把户口和社会抚养费挂钩。社会抚养费是对超生的惩罚,可没有不给上户的惩罚。

具体到操作中,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也澄清过,办户口与社会抚养费无关。例如长沙一位公安机关户籍事务的负责人就说过,“没有生育证或者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的,公安派出所亦应登记上户,但应在30日内通报所在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登记或缓登记上户,且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在无锡公安机关的网络咨询平台上也有不止一人问过相关问题,而答复也不要求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详细]

无锡公安网络咨询平台里对超生上户的回答截图,也没提到需要罚款证明无锡公安网络咨询平台里对超生上户的回答截图,也没提到需要罚款证明

有悖普通人经验的“特殊”二:没准生证就能开出生证明(上户用的重要材料)?

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告诉记者,“只要有出生证明(全称为《出生医学证明》)即可上户”。确实,全国各地的上户实施细则中都要求了出生证明。不管是新生儿上户,还是张艺谋孩子这样的补办户口都要有这一文书。于是,人们诧异,既是非婚生又是超生,陈婷生孩子的时候自然不应该有准生证。这样医院也给接生,给开出生证明吗?这不是有钱人的特权是什么?有分析就认为,有的医院不要准生证就给接生是个“二胎管理漏洞”。当然,也有人怀疑他们是否通过特殊渠道得到了出生证明?…[详细]

其实是“正常”:孩子的出生证明是母婴保健用的,不以准不准生为前提

出生证明是医学证明,和准生证两码事出生证明是医学证明,和准生证两码事

首先,常被混淆的出生证和准生证是两码事,一个是医院给开的医学证明,归原卫生职能部门管,一个是计生部门开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归原计生职能部门管。

其次,去医院分娩和去医院治病一样,是人的基本权利,也不应该需要准生证。难道没有准生证就得全部赶出医院,在家、在大街上、在黑诊所里生孩子吗?假若用“没准生证医院就不给接生”来限制二胎的话,这和害人命的强制引产有什么区别呢?所以,不管她是张艺谋的妻子还是赵钱孙李任何一个普通人的妻子,就算没有准生证,在医院生产也实在不是什么特权。其实,很多地方政府也有此考虑,像是重庆等地,六年前就规定所有医院产科接生不再需要查验准生证,让没有准生证的计划外孕妇也敢于住院分娩,减少她们自己在家分娩的风险。

最后,不管陈婷是生产时在医院开的出生证明还是后来补办的出生证明,也不以准生证为开具前提,唯一的关键是证明亲子关系。“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也是如此规定的。因为,出生证明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该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保障母亲和婴儿的健康。所以,出生证明记录着婴儿的出生状态等健康信息。当然,它确实被赋予了治安管理上的意义,不过主要是在于打击拐卖人口上,所以需要证明亲子关系才给补开。…[详细]

这样的上户过程却和许多人普遍经验里的潜规则相悖

超生和上户被混为一谈,背后是潜规则作祟

超生是父母的责任,即使要惩罚也该惩罚父母,上户是孩子的基本人权,又凭什么横加干涉呢?而通过上一大段的分析,也可以看到,不管是从宪法层面,还是从一般法律法规层面,不管是从全国层面,还是从地方层面,都没有明文规定得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上户的。然而在实际的操作中许多地方却都如此,由于计生一票否决制等问题,孩子的基本权利被当作了一项社会管理、控制的手段来处罚超生者,这就是一项潜规则。于是,在许多分析和报道中,超生和上户,大人和小孩的事情被混淆在一起。

偏偏这种潜规则被许多人甚至媒体都习以为常成明规则了,没有反倒觉得惊诧

前几天,有一条关于上户必须要用到“出生证明”的新闻就是个例子。湖北省卫计委、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结果,立马引来两种声音,一种认为湖北这样做简直是在怂恿非婚生育;还有一种则认为这是废除“黑户”的第一步,值得全国学习。这两种截然相反态度,有着一致性——原来的附加条件领证明是正常的、普遍的,湖北明文废除是“首开先河”,是新规。

于是,有媒体采访了湖北方面,负责起草的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这个规定一直存在,湖北省以往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也在遵循这样的规定。再次强调的原因是,一些地方因计划生育指标等原因,私自规定新生儿父母须拿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才能为孩子开具《出生医学证明》,“这一直是不合法不合规的,并非新规改变了以前的做法”。

可见,潜规则是多么让人“习惯”,觉得这才是常态。张艺谋的报道中也一样,有准生证才能有出生证明又或者交罚款才能上户这些潜规则都没少被当作重要上户明规则来质疑他。…[详细]

可潜规则再普遍也不属于阳光,该消灭它而不是承认它

无论如何,该追求“王秀青孩子”也顺利上户,而非怪“张艺谋孩子”怎么能享明规则

王秀青在井底生活了十年,就是为了省钱供养子女,借钱才交上罚款上户王秀青在井底生活了十年,就是为了省钱供养子女,借钱才交上罚款上户

总之,围绕张艺谋超生事件的“特权”二字,争论的焦点应该是超生而不是上户,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前者是张艺谋的问题,后者是他子女的问题。作为富人、名人,他的超生是否享有与国家现行的计生政策法规明文相抵触的特权?如果拿到了准生证,是怎么拿的?为什么超生后一直没有被罚款呢……是这样问题。

在以往的专题中,也曾经分析过两种特权,一种是法律的相关规定是公正的,给予人们的权利以充分保障,但少数人享有超出法律之上的更多的特权;另一种是大多数人被不正当的法律剥夺了某些权利,少数人却由于种种原因而豁免于这种剥夺,自然的权利就表现为一种特权。人们为第二种情况争论不休。

可张艺谋孩子上户和这两者都不同,是第三种情况——如果很多人被不正当的潜规则剥夺了权利,而有人享受到了法律明规则保证的正当权利,那么到底是该怪潜规则本身,还是该怪享受到法律明规则保障的人呢?举个类比。今日话题一年前率先披露和探讨过“上户先上环”这一怪状。后来,国家计生部门明确表示并无此政策。其实,在各地的上户细则中也没有相关的明文条例,这也是个潜规则。在全国各地,上户先上环和上户不用上环的女性都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总不能说没有上环的妇女是享受到了“特权”,为了“公平”,都去上环吧?明显,该追求的是让每一个妈妈都不经历这有悖自己身体权、健康权、知情权的上户先上环。缴纳社会抚养费再上户也是同样的问题。(延伸阅读:《“上户先上环”:1.14亿上环妇女之问》…[详细]

结语

 “每个已出生的孩子不能因为家长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而成为黑户。”张艺谋孩子户籍所在地的民警如是说。

新闻立场

登录后投票将分享到:

本期评价

查看所有评论 人参与评论

网友评论

王杨
+收听
提问

同步:

还能输入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