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拿陈炯明来黑孙中山

陈炯明因主张“联省自治”,反对北伐,与孙中山发生冲突,而在20年代背上“革命叛徒”之罪名。世易时移,近年来,捧陈炯明、黑孙中山又成流风。究竟孰是孰非? …[详细]

孙、陈分歧的实质,是通过何种手段,消灭军阀

近年来,陈炯明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人物,被一些学者视为“杰出的共和主义者”,打破“陈炯明叛变革命”的历史成见,指出孙中山与陈炯明最终决裂,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理念分歧。

北洋时期是一个乱世,从1912年到1922年,全国发生一定规模的战争179次,遍及华北、华东、西南各省。北洋政府存在的16年间,全国军费开支24亿,相当于1860——1937年工业建设积累的2.5倍,这还不包括战争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军阀混战,实是民国“普遍贫困”的根源。

究竟该如何消灭军阀、结束战乱,以舒缓民生,发展国力?孙的主张是党军北伐,以武力统一中国,然后实行“县自治”;陈则希望通过“联省自治”,在各省颁布宪法、实现“省自治”后再合一为“中华联邦”。

两套方案目的一致,但手段迥异。孙的方案后来被蒋介石施行,陈的方案则在中国夭折。结合当日指现实社会状况,其实不难发现,陈的“联省自治”方案,注定要失败,没有出路。…[详细]

陈炯明之路不通——“联省自治”只会强化军阀割据

地方军阀纷纷通电支持联省自治,不过是想利用这一时髦口号,为其割据寻求合法性。缺乏制衡力量,“宪法”并不能产生实际的约束力,

真心主张联省自治的只是一些学者、政客,缺少实力

20世纪20年代,在北京的中央政府、广州的护法军政府都缺少权威,无法行使政令的情况下,以梁启超、胡适、周鲸生等知识分子为首,掀起了一场联省自治运动。他们所谓“联省自治”,即“一方面由各省自己制定省宪, 依照省宪自行组织省政府, 各省实行自治;另一方面, 由各省选派代表, 组织联省会议, 制定一种联省宪法, 借联邦制来实行国家的统一。”

因为地方政权控制在督军手中,知识分子发起的自治运动就必须要得到军人的同意,才能推动起来。1922年,《东方杂志》上刊文说,“联省自治运动的勃兴,其主要关键,全在西南方面军人,与不满于现政府的名流政客之相互的联合。易言之,联治派之所以能如此声势赫赫,实由于拥有实力者,与宣传这主义者互为表里与互相利用所致……前者之所以赞成联治,在希望割据分治,不受中央的管辖,而实际足以牵制中央。后者之所以鼓吹联治,其动机固不一,而其中一部分人想利用联治的旗帜,为公开的活动,以攻击现政府,攫取政权,要亦不可讳言。”

在武人与文人的合作下,参与联省自治的省份,从湖南开始,扩展到了四川、浙江、广东、福建、江苏、江西、安徽等大半个中国。…[详细]

军阀们力能进取,即高喊武力统一;仅能自保,则退倡联省自治

各省军阀之所以肯在一定程度上支持知识分子,推动制定省宪和自治,并非因他们乐见中国统一。譬如,陕西军阀陈树藩,即不过想利用自治的口号,联络南方势力,以对抗直系阎相文的觊觎。

湖北境内有吴佩孚势力、孙传芳势力,还有从湖南跑过去的张敬尧所部。督军王占元想要控制湖北省内事务,就表示支持自治。在直皖战争后,浙江的卢永祥成为硕果仅存的一支皖系势力,他为了摆脱孤立状况,就通过制定省宪来抵御直系入侵。

当时的情况,恰如蔡和森所说,“力能进取的军阀,便倡言武力统一,或主张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如曹吴),仅能自保的军阀,便倡联省自治或筹备制省宪,举省长(如川滇)。同一军阀,进攻时宣布武力统一,退守时宣布联省自治(如奉张)……凡此种种,无非是封建的残局之下,军阀专政,军阀割据的必然现象和趋势。”主张联省自治的北大教授陈启修后来也发现,在联省自治运动中,“往往有利用此种运动以争夺地盘之人。”

陈独秀对联省自治的评论或可谓一针见血:“建筑在武人割据的欲望上,决不是建筑在人民实际生活的需要上。”“他们的联省论,完全建设在武人割据的欲望上面,决不是建设在人民实际生活的需要上面——不过联省自治其名,联督割据其实,不啻明目张胆提倡武人割据,替武人割据的现状加上一层宪法保障。”…[详细]

至于落实省宪,更无一例有诚意者,实是一场春秋大梦

军阀口头说要给人民自治权,实际则百般阻挠。浙江督军卢永祥通电支持联省自治,但按浙江省宪法会议制定的《九九宪法》:首先,省长必须是民选;其次,军人当选须解除军职;第三,为了实现“浙人治浙”,省长也要是浙江人。卢永祥原籍山东、出身北洋系,又见宪法大幅限制省长权限,索性借口《九九宪法》不合民意,将之束之高阁。浙江后来又制定了所谓《三色宪法》,也没能全民公决。直至1924年,卢永祥在江浙战争中失败,下野前顺水推舟地宣布“浙事还之浙人”。

有趣的是,孙传芳占领浙江后,也以“保境安民”为借口,联合江苏、安徽等八省督军宣告自治。而当北伐军兵临城下,孙传芳才以北伐军不进浙江为条件,允许实行自治。只是名义上的自治,孙传芳还是无法接受,最终将浙江的自治领袖驱逐到了上海。

1920年,川军将领刘湘、田颂尧、邓锡侯、杨森等短暂联合,打败了驻川的滇军,随即联名通电,表示要“川人治川”。此后川军将领们内斗不断,战争持续了数年之久。四川的制宪工作断断续续,除了一部《四川省宪法草案》之外,什么也没有留下。江苏等省也是长期处在战乱之中,民间积极制定省宪、规定民选省长方法,但都无法落实,俱成空文。

陈炯明被一些学者看做是联省自治的代表人物,但其实际作为并无出彩之处。1922年12月,广东省议会通过《广东省宪法草案》,上交陈炯明。陈在省署内成立了一个省宪法讨论会,表示“妥善评议”。此后草案就如石沉大海,没有付之全民公决,与陈炯明早先一再催促制宪的表现截然相反。…[详细]

1926年,由于内战的结果,在北京地区的无家可归者和乞丐的数量增加。1926年,由于内战的结果,在北京地区的无家可归者和乞丐的数量增加。

孙中山更为务实——“县自治”适足以落实宪政、防范军阀坐大

联省自治的失败说明,只有通过武力才能消灭军阀,重建统一,实行地方自治。

联省自治既不可能引诱军阀入宪政之罗网,故武力统一乃势所必然

妄想以联省自治之虚名,引诱军阀自动放弃其已有的权力和地位,实乃痴人说梦;故毋论自身实力如何,武力统一始终是孙中山在1920年代的坚定政治方针。如他在《声讨徐世昌令》中所说,“出师宗旨,在树立真正之共和,扫除积年政治上之黑暗与罪恶,俾国家统一,民治发达。”在一个新的中央政府建立后,才有力量在全国推行真正的地方自治。

1924年,孙中山在国民党“一大”上说,联省自治的结果“不过分裂中国,使小军阀各占一省,自谋利益,以与挟持中央政府之大军阀相安无事而已,何自治之足云……争回自治之运动,决不能与争回民族独立之运动分道而行。”他坚信,“自由之中国以内,始能有自由之省。”“真正的自治,必须待中国全体独立之后,始能有成。”这个认识,是基于对民国乱世根源的深切体认,是有道理的。

孙中山认为,必须以县为自治单位,主权在民之规定,才不至于成为空文

孙中山重视地方自治由来已久。早在1918年7月,老同盟会会员李宗黄赴日之前,前往上海拜访孙中山,曾求教道:“政治的范围非常广泛,考察之时应从何着眼呢?”孙中山即建议他仔细考察一下日本的“地方自治”状况,孙认为:

“政治的基础在于地方自治。日本的市、町、村组织都很健全。日本之强,非强于其坚甲利兵,乃强于其地方组织之健全。要看,最好看看他们的地方自治。不过他们这种地方自治,官治气息很重,是不合乎吾党民权主义、全民政治的要求,但他们的某种精神和方法在训政时期却很可参考,所以仍然很有考察的价值。”

1923年,孙中山撰文反思之前的失败,则将没有搞“地方自治”视作最主要的原因。孙氏说:

“军政时期及训政时期,所最先著重者,在以县为自治单位,盖必如是,然后民权有所托始,主权在民之规定,使不至成为空文也。今于此忽之,其流弊遂不可胜言。”

更重要的是,“省自治”适足以使军阀称雄,“县自治”则反之

孙中山并列举了应该搞“县自治”而不是“省自治”的四条理由:

“第一,以县为自治单位,所以移官治于民治也。今既不行,则中央及省仍保其官治状态,专制旧习,何由打破?第二,事之最切于人民者,莫如一县以内之事,县自治尚未经训练,对于中央及省,何怪其茫昧不知津涯。第三,人口清查,户籍厘定,皆县自治最先之务。此事既办,然后可以言选举。今先后颠倒,则所谓选举,适为劣绅,土豪之求官捷径,无怪选举舞弊,所在皆是。第四,人民有县自治以为凭藉,则进而参与国事,可以绰绰然有余裕,与分子构成团体之学理,乃不相违。苟不如是,则人民失其参与国事之根据,无怪国事操纵于武人及官僚之手。”

简而言之,在孙中山看来,“县自治”既是打破专制旧习的有力手段,又是训练民众自治能力的捷径。尤其是“县自治”还能防范军阀坐大,远胜于徒有其名的“省自治”:

“以中国各省之土地与人民,皆比世界各小国为大而且多;故各省之自治,可不依附中央而有独立之能力。中国此时最可虑者,乃在各省藉各自治,实行割据,以启分崩之兆耳。故联省自治之所以不适于今日之中国耳……今日之所称为联省自治者,如果成立,则其害:上足以脱离中央而独立,下足以压抑人民而武断,适足为野心家假其名而行割据之实耳。”

北洋时期的社会现实已经为孙中山的担忧提供了最好的注脚。各省督军截留税收,用于自己养兵、割据,不服从中央命令。而县相对于省小得多,不具有割据的实力——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一再要求云、桂、晋、川各系军阀实施“县政自治”,用意正在于此。…[详细]

 1924年6月16日,孙中山、宋庆龄、蒋介石、廖仲恺在黄埔军校开学典礼上。 1924年6月16日,孙中山、宋庆龄、蒋介石、廖仲恺在黄埔军校开学典礼上。

陈炯明之路被遗弃,是历史之幸,中国之幸

如前所述,军阀割据既是中国社会普遍贫困之根源,何种方式能够解决此一问题,才是讨论孙、陈冲突的实质所在。孙的解决之道被部分付诸实施,而陈的方案被彻底遗弃,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实在是中国之幸。

正如陈志让所言,联省自治无法解决经济问题,“本末倒置”,合该被遗弃

历史学家陈志让在《军绅政权》中指出,“依照陈炯明的建议,中央政府只负责外交、军事、对外宣战媾和,划分省与中央的财政,由中央决定省与省的关系。这当中最棘手的还是军事与财政两个问题。陈炯明主张统一国军,由中央指挥,由中央担负军饷和军需。那样一来必然引起几乎不可解决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权限的划分问题。”

在他看来,“这些实际的问题和解决办法,都是主张联省自治的人不讨论的问题。他们之回避这些问题,说明了他们注意的是自治,而不是‘联省’来达到中国统一。如果彻底实行,中国会变成二十几个独立国家。”

陈志让还发现了联省自治的症结所在:“当时中国的基本问题是土地、资源、养兵。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应该先从经济入手,犹如解决普鲁士统一德国的问题,应该先由‘关税同盟’入手一样。联省自治是本末倒置的解决办法,试验了四年,既没有清楚的观念,也没有实际的效果。于是就被人遗弃了。”…[详细]

南京国民政府实现有限的统一之后,国家建设才渐渐向正轨靠拢

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国民政府的统一只是名义上的,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等地方势力依旧割地自守,但是南京政府的权威性还是远远超过北洋政府,有了建设国家的可能。

国民政府在抗战前收回了部分关税自主权,建立了预算制度,又通过费两改元、推行法币,改变了北洋政府时期币制混乱的状况。1927年,关税、盐税、统税加在一起只有200—300万元,占总收入21.1%,到1936年,三税预算已达7.9亿元,占总收入72.8%,翻了25倍。

在交通方面,全国铁路在1927年为13000多公里,1937年扩充到21000多公里。这期间还成立了三大航空公司,开通了10多条航线。电信方面,全国电线总长已达15万里以上,有邮局15300余所,代办12700余所。

国民政府建立后的工业发展也很显著。从1927年—1937年,全国布机台数增长了76.6%。煤、铁矿开采量大大增加,钢铁、机器制造、酒精、化学等工业相继建立。到抗战前,重工业部门中近代化工业生产已处于绝对优势。类似的材料尚多,此不赘述。…[详细]

抗战时军工厂内部。抗战时军工厂内部。

参考资料:陈炯明《中国统一刍议》、《汕尾市人物研究史料:陈炯明与粤军研究史料》、陈志让《军绅政权》、胡春惠《民初的地方主义与联省自治》、李达嘉《民国初年的联省自治运动》、段云章等《陈炯明的一生》、罗志田《南北新旧与北伐成功的再诠释》、宗玉海《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的经济建设评述》、毕春丽《北洋军阀与近代中国社会》、莫鹏《国民政府时期的自治研究》等。

结语

诚然,孙、陈交恶后,陈遭遇污名化,被冠以“革命叛徒”之名号,此种命运值得后人同情。然若论交恶之根源,陈之幼稚,孙之务实,当是不刊之论。以陈黑孙之流风,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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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津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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