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读书要母上环 到底几时休?

最近,一位网友在微博上分享了一张图片,被很多人转发。翻拍的通知里某社区要求已经生育过子女的育龄妇女去“查环”,否则会影响到计生证明的开具和小孩入学。小小一枚避孕环,在一些地方却捆绑着户口、上学等方方面面的权益,让许多家庭苦不堪言。 …[详细]
避孕环(学名为宫内节育器)在一些地方和许多利益捆绑了起来避孕环(学名为宫内节育器)在一些地方和许多利益捆绑了起来

一些地方用很多利益捆绑来强迫妇女上环

上户要上环、上学要上环、办工商执照要上环……奇葩捆绑无处不在

妈妈上环了,才能够给孩子上户,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捆绑,为了自己孩子不成黑户,许多女性只有怀揣着一百个不情愿去上环。这小小一枚避孕环,能够捆绑的还有很多。比如上小学。去年,《中国妇女报》上一篇名为《别让计划生育成为孩子上学的门槛》的文章报道说,人大代表郭新志在全国两会提案中表示,“部分地区将孩子入学与家长执行计划生育的情况挂钩,在孩子办理入学注册时要求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甚至要求母亲提交上环证明,或者对申请入学的孩子区别对待。”拿着妈妈的上环证明才能上学,真是诡异而心酸。不过还有更奇葩的。

微博网友“推倒洛丽塔五世”的爆料,查环与小孩入学联系到了一起微博网友“推倒洛丽塔五世”的爆料,查环与小孩入学联系到了一起

除了和孩子的捆绑,一些地方另有“创举”。2013年5月,《海南特区报》报道,记者以辖区居民的身份向某社区居委会咨询,结果被告知甚至连申办工商执照时都需要上环证。同年,《中国青年报》采访了一位在南方生活的女性,她在申请安居房时,被街道办要求必须持有“每三个月都有检查记录”的“上环证”。

有的地方上环还不够,把“查环”也捆绑在了一起,上完还要组织妇女查验,保证避孕环还在子宫才会放心地开各种证明。

强行捆绑是违规手段,不容于国家法律法规

强行上环并搞利益捆绑,有违法律法规,早被国家和一些省的计生部门所否定

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这就是说,公民在避孕上是绝对有知情选择权的。而和户口、上学的捆绑,不仅不顾妈妈的权利,还触犯了小孩的基本权利,和宪法、义务教育法都是相抵触的。

2012年,今日话题《“上户先上环”:1.14亿上环妇女之问》发表后,全国13位女律师曾经上书过原国家计生委,建议尊重女性避孕的自主选择权,警惕一些基层将新生儿户口登记与“上环”挂钩的违规做法。当时官方的回答是,国家计生委并无“上户先上环”要求,一切都是依照国家法规进行,各地的具体情况需向当地计生部门了解。

而一些省份的计生部门也对此问题有过很明确的表示。2013年,海南省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对当地媒体说,“早几年也许是有类似情况,但是现在我们已经要求不能因上环证而影响其他证件、证明的办理。”2014年,浙江在线报道,省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潘祖光表示,“强行上环早就被明令禁止了,和户口挂钩更是不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把上环与户口、上学捆绑是无法可依的把上环与户口、上学捆绑是无法可依的

然而,部分乡镇街道仍然肆无忌惮

在众多的避孕方式里,上环是最容易被基层单位运用与考核的

上环只是众多避孕方式中的一种,之所以被一些基层计生部门如此青睐,是因为它是最容易“出成绩”的。一旦把避孕环给放置到体内,妇女自己很难取出来,似乎有“一劳永逸”之效。在基层的计生考核之中有一种叫作“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的指标,不少地方自动把该指标等同于“上环率”。

直接追求、运用“上环率”的主要是乡镇和街道办这一级。所谓“县官不如现管”,这些基层职能单位手中掌握着居民从上户口到上学等诸多的利益。当其为了追求“上环率”无所不用其极时,就会把能捆绑的都尽量给捆绑起来。

而一些基层工作人员身上背着“上环率”这样的考评指标,做得不好要被惩罚,做得好会被奖励。海南媒体的报道中,一位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有这样一段无奈的告白:“我们都是女人,我可以理解你不想上环的心情,其实我们也不愿意天天向前来办事的居民要上环证,但上级部门将上环率与我们居委会年底业绩考核挂钩,我们也没办法。”

街道办这样的基层单位掌握着普通人各种实际权益街道办这样的基层单位掌握着普通人各种实际权益

流动人口多和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最热衷

《羊城晚报》去年8月报道过这么一个案例,一对夫妇家住江门市新会区,在给孩子上户的时候,被要求上环,然而同样属于江门的蓬江区却没有这样的规定。如这个事例所展现的,上环不上环,全看基层单位的选择。在1994年开罗人口与发展大会上,缔约国一致赞同计划生育知情选择是人们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中国也是其中之一。从那时起,很多地区就逐步地取消了上环,计生部门提供多样化的避孕手段。到底是什么样的地区还在继续呢?

查阅充斥在网络上的强行上环事例,可以发现,大部分都发生在流动人口较多和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于前者而言,上环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段便于管理,于后者来说,本身的避孕技术观念比较落后,并且也认为上环是更加经济的手段。

尽管强行上环被诟病已久,然而只要没有明文禁止,某些地区的基层就我行我素地运用

在一些地方,群众把被强行上环投诉到政府网站上。得到的答案,却往往强词夺理。比如说,广东兴宁市兴田街道办,在去年11月是这么回复一位提问者的——“但知情选择不等于放任自流或无条件的自由选择,而是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 还有些地方直接把强行上环推给村民自治章程,而全然不管村民自治也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如下图所示:

总之,大家都知道强行上环是不对的,媒体也曝光过很多事例了。然而,因为没有明确的禁止,很多乡镇街道办就打着各种各样的幌子去歪曲、曲解相关法律法规,强行推广上环。一些上级部门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尽管知道这是有违法律法规的,却因为效果而默许。

必须明文终结某些地方的强行上环“土政策”

强行上环有百害

上环是一种还不错的避孕方式,然而,因为避孕环的质量、放置方法,以及个人体质等原因,上环是许多中国女性的噩梦。官方参与的《12万例宫内节育器避孕效果调查报告》指出,20年来,虽然宫内节育器避孕有效率明显提高,品种大量增加,但副反应(出血、感染、腹痛、腰痛)却没有下降。总之和80年代初的调查比,副反应没有降低,有的甚至有升高的趋势。不仅如此,上环这件事,往往只注重“上”,却忘记对年纪大一点的妇女追踪、取出。当然,就算没有这些可能的副作用,女性选择哪种避孕方式,也该是自主的权利。

除了威胁到女性的健康权、知情选择权之外,类似于上户口、上学这样的捆绑,又妨害了孩子的基本权利。

尽管上环是世卫组织肯定的避孕方式,但是也有弊端,并不适用于所有女性尽管上环是世卫组织肯定的避孕方式,但是也有弊端,并不适用于所有女性

强行上环其实对于地方也没有什么好处。其一是腐败问题,例如给一些工作人员好处费而逃避上环,是有可能发生的。其二是“赶客”问题,今年1月20日,《羊城晚报》有个标题形象地说明了问题——《小孩入户要结扎上环 博士教授吓得不敢来》。而在2012年的时候,有媒体做过一个调查,过半人更表示,若入户须上环,宁愿不入户。

再不顺应时代,明文终结强行上环,更待何时?

中国已经正式实行“单独二孩”政策一年多,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也在去年送审,送审稿中征收范围收紧。时代在进步,有丰富的避孕手段让人们选择。强行上环节育却依然在很多地方轰轰烈烈地进行着。

尽管不断被居民、媒体、律师等群体质疑,可某些基层行政单位和工作人员完全不在乎,继续曲解着相关的条例。甚至更上一级单位还得反复做工作,湖北麻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给乡镇计生办的主任开过几次会,‘上环’和上户口不能直接挂钩。这个要靠计生办做工作,采取自愿方式,不能强迫,今年已经发了三次文件。”

在这样的情况下,确实非常有必要从上而下,从国家层面明文禁止强行上环以及上环捆绑问题了,禁止把“上环率”与计生考核挂钩。只有这样才能抑制住那些热衷于上环的基层部门找借口、挡箭牌,无所顾忌地追求“上环率”。

结语

社会已经呼吁废止强行上环、捆绑上环多时了。不能只见呐喊不见解决。这样危害很大的潜规则理应被消灭。否则,继续伤害的是妇女的权益、儿童的权益、家庭的权益、社会的利益。

新闻立场

本期评价

王杨
+收听
提问

同步:

还能输入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