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起:杨子云 何兵 于建嵘
“刚性稳定”以社会绝对秩序作为管治目标。中国只要发生游行、上访、示威、罢工、罢市等等任何行为,都会被看成是非稳定的,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在刚性稳定下社会管治最大的特点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而且经常把民众正当的利益表达当成是对社会管治秩序的破坏。比如信访制度,这个制度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一方面制度的合法性来源于国家《宪法》第41条,再根据国务院的《信访条例》规定老百姓可以上访,同时地方政府又会说你到北京来上访是非稳定的因素。信访是民众解决问题和社会参与的方式,为什么把它说成是非稳定的因素呢?所以这是刚性稳定的一个非常大的特点,它追求的是绝对的社会秩序。
如何把“刚性稳定”变成“韧性稳定”呢?这是个很大的课题,我认为刚性稳定的相对一面是韧性稳定,韧性稳定这个词不是我想出来的,是一位我非常好的朋友想出来的。我讲刚性稳定,刚性稳定的对立面就是柔性稳定,他说柔性不好应该是韧性,因为韧性是可以测量的,韧性是不能断的,刚性容易断。中国社会怎么从刚性稳定过渡到韧性稳定?这个问题是非常困难的。我想了几点,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分配体制,要改变目前的压力体制,建立县级政治分权,通过司法改革树立国家的法治权威。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有没有可能转换,我认为是有可能的。
一是要解决利益均衡和利益表达的问题。中国社会80%以上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也就是所谓的人民币的矛盾。要确保利益的均衡,使利益冲突不至于发展成大的问题,我们就要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分配体制。在目前中国的形势下,农村的利益体制最重要的是土地问题,怎么使农民拥有土地权利,使农民在土地权利中间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这是非常重要的,这就牵扯到农村土地权问题,最近两年中国的民权纠纷也在不断的增加。谁来主导这个利益,既得利益的人会愿意吗?我们先把这些观点提出来,讨论的时候以此来探讨有没有可能。
从刚性稳定向韧性稳定转变,首先是要解决利益问题,但最关键的不在于利益,还有政治。我想一个真正稳定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在《宪法》框架内有民主、有真正利益表达的社会,这样问题就来了,怎么改?如果我们希望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能够顺利的发展,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很难解决问题的。
对于政治体制改革我有一些想法。能不能从最基层做起,十年以前我研究的主要是乡村,村一级,最后发现村一级不行,并不能代表这个国家政权的最基层政权。所以我现在想真正要改变中国的就是县,从县级政权做起,能不能在县级政权进行真正的体制改革,这是有可能实现的一个目标。因为这样既不影响整个国家体制的变动,又能够为整个国家体制找出一条出路,杀出一条“血路”。
县级政权怎么改?第一,县级政权能不能真正落实《宪法》所赋予的制度上的安排。比如坐实人大代表选举。第二,县政长官能不能真正拿到人大来选,而不是组织的调派。现在县一级到了政治分权的时候,能不能把政府真正建到县一级,这是目前中国可以做的事情,县级政权做好了,对将来整个国家的健康发展能打下了伏笔。孙中山先生在《建国纲领》中有非常明确的论述,他讲把县级政权做实,这个国家就可能找到一条路,因为所有县级政权是直接和民众面对面的,中央、省的政权都是管官之官。最近我一直在写这方面的文章,呼吁启动县级政权改革。
第三,一定要进行司法改革,树立司法权威。我一直认为中国社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找不到一个很好的制度来解决纠纷,只能采取信访。我们往往会说由于司法的不公平,由于司法的腐败,所以不得不出现信访制度。所以我觉得对司法制度的改革是目前改革的非常重要的问题,中国要解决刚性稳定所带来的社会问题,非常重要的就是一定要有司法改革。
怎么改变司法?我说要有司法制衡,我们制衡谁?用司法权制衡基层政府。与中国老百姓权利相关的司法问题主要在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能不能想办法使现在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脱离地方政府的控制、脱离地方官员的控制。能不能在基层法院、检察院把这一点先改了,起码做到县、市两级法院的人、财、物都不归地方政府管。我认为,对地方县级政府一方面要给它权力,让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治,另一方面一定要有司法权的制衡,当司法这个最后的社会底线能够承担起责任的时候,社会冲突的发生会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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