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维钧认为办外交,要会争,也要会让。当争的时候必争,当让的时候也必让。只争不让,那就是下命令,强迫对方接受我的命令。在某些外交事件中,群众情绪激昂,喊出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口号,顾维钧对这一点最有反感。他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是子孙万代的事。我们这一代的人,只能当这一代人的家,那里能当子孙万代的家?个人还可以‘玉碎’,一个民族,是‘玉碎’不得的。”
顾维钧(1888年1月29日-1985年11月14日)是中国近现代史上最卓越的外交家之一,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时期外交界的领袖人物,中华民国高级外交官员。被誉为“民国第一外交家”。
顾维钧,汉族。字少川。英文名“Vi Kyuin "Wellington" Koo”,1888年1月29日(清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十七)生。江苏嘉定(今属上海嘉定区)人。初入旧式私塾,后于1899年考入上海英华书院,1901年考入圣约翰书院。1904年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专攻国际法及外交,获博士学位。1912年回国后,任总统秘书、内阁秘书、外务部顾问和宪法起草委员等职。1915年起历任北洋政府驻墨西哥、美国、古巴、英国公使。1919和1921年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在巴黎和会上,就山东的主权问题据理力争,以出色的辩论才能阐述中国对山东有不容争辩的主权,为维护中华民族的权益作出了贡献。1922~1926年先后任北洋政府的外交总长、财政总长、代理国务总理等职,其间,于1924年5 月曾代表中国政府与苏联签订《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以中国代表身份参加了国际联盟李顿调查团,调查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东北的侵略罪行。1932年起先后任驻法、英、美大使和驻国际联盟代表等职。1945年6月,出席旧金山会议,参加《联合国宪章》起草工作并代表中国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其后任国民党政府驻联合国代表。1956~1967年,历任海牙国际法庭法官、国际法院副院长、台湾国民党总统府资政等职。退休后定居美国,以十七年时间完成口述回忆录,记述了五十多年从事外交工作的经历。1985年11月14日在美国纽约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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