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民日报》,1月21日,吴承烈
在蓬勃发展的中国,在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反垄断法相继出台,市场制度框架越来越完备的中国,却出现了众多韩国企业“非正常撤离”的事件。
鉴于韩国对中国贸易依存度非常大,对华贸易约占韩国GDP的20%,韩国企业在中国经历的困难难道真是由于韩国企业“适应能力差”或者中国市场竞争加剧的结果吗?其原因仍然在于“非市场结构”,而不在于“市场力量”。
比如,中国的新劳动合同法可能是个不重视现实的“纸上谈兵”,它并没有考虑到潜伏的可能高达20%的失业以及中国城市漂泊的1亿多农民工,与终身雇佣相类似的劳动合同实际上袒护了大企业。“偷跑”事件的直接原因还有,中国6个月的破产手续过于冗长,没有人能忍受,更何况企业主常常会面临债主的威胁。
【点评者说】说韩国媒体倒打一耙,其实意义并不大,因为文章提到的国有垄断经济、贫富悬殊、原始资本主义式的弱肉强食并非一家之言。不过,韩国企业主拖欠工资,不告而别却也是事实。这一事件透露的最清晰的信息是,中国正在告别“低成本增长”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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