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家胡星斗认为,这个事件给人们两个启示。第一,人的生命权应是至上的,无论多少理由,都是人道主义优先。第二,当前我国的确缺乏对医疗救助的补偿措施,假如医院抢救,造成死亡或者其他风险,医院被家属告上法庭,可能要承担所有责任,如果医院实行了抢救权至上,那么医院就应得到豁免。即便需要赔偿,国家也应代替医院履行赔偿责任。
从这个个案中可以看到,一方面医院应以救死扶伤为责任,不管什么阻力,哪怕是法律在生命权与法律基本规定冲突时,人道抢救都应优先。现实中,患者往往无法决定,这并不意味着亲属就可以剥夺患者的生命权。
其认为,中国之所以出现这类问题,从社会根源上看,还是社会保障不完善,穷人怕进大医院,怕抢救,怕花钱。在发达国家,医疗有完整保障,类似的冲突就不会表现得如此刻骨。现实中,许多农民工因为贫困放弃治疗,或暗示医生放弃治疗,主要还是医疗保障制度的现实缺陷。相信随着医保的不断完善,中国对病患建立了完整病患保障机制,并且立法对医院建立以尊重生命权为前提的医疗救助补偿措施后,类似的悲剧不会在中国重演。
|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Copyright © 1998 - 2009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