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腾讯网· 腾讯网首页
新闻博客论坛评论
财经证券基金理财
娱乐明星电影音乐
体育NBA足球综合
汽车房产家居家电
科技数码手机下载
女性婚恋育儿
购物时尚旅游
读书教育高考出国
游戏动漫动画星座
视频直播图片
世博公益儿童

您所在的位置: 腾讯首页 > 评论频道 > 话题广场 > 正文

 

受夹板气的包工头
http://view.QQ.com  2007年10月30日15:49   东方网    评论0

从我记事起,“包工头”给人最深刻的直觉的就是“有本事”和“暴富”。学了法律才知道,“包工头”应属于施工企业,但他们一般都没有自己规范的企业实体,往往挂靠在别人名下承建工程,借用资质、超资质甚至无资质施工,严格说盖的是违法的楼,赚的是违法的钱,然而这种状态已经持续二十几年,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上述行为应属“无效”,但只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仍可以按有效合同获得工程款。看来,“包工头”还要堂而皇之下去,不过他们的日子确实是越来越不好过了。

一位四十出头的女老板愁容满面。她和丈夫是温州某渔村人,十年前开始到此地做“包工头”,目前还有七八十万工程款要不回来。眼下急于清欠的是一笔十二万的,他们施工的是某大学城的一个电教室,早已使用,建设方也把施工款结算给总承包人,总承包却找各种理由拖欠他们分包的钱,只能找律师起诉。当初他们借用外省一家企业名义与总承包签的合同,现在那家企业已经“找不到了”,工程款数额也没有对方确认,官司很是不好打。

女老板讲,现在他们“包工头”是最苦的没娘儿。国家下大力气帮农民工讨要工资,建设方及总承包人势力强大,最好欺负的便是他们。去年春节法院把他“叫”去,不拿钱把农民工答对满意别想走人,他说总承包方携工程款潜逃,没有用。

他们老家刚刚遭受台风“海棠”袭击,渔村被泥石流毁掉一半,政府不许百姓住,每户每月给二百元让外出租房,很困难……她把这些向总承包说了,几乎声泪俱下,几乎要跪下,可是没有用,仍旧要不来钱。“他们的心怎么这狠!”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借用施工企业资质获利属于“非法所得”,法院可以收缴。果真如此,“包工头”又该作何反应?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无论从规制还是现实,“包工头”风光不再,走向悲惨。“先行者”们早已家资丰厚可以无所谓,但跟进者或“中小股民”何以承受?二十几年的顽疾一朝解决不现实,也不该都由“在岗者”埋单。

“包工头”问题酷似中国股市。

分类信息
企业服务
招商信息

热点信息

网友意见留言板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9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