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就像一些报道一些资助的学生,资助人因为这些被资助的学生不感恩最后停止了资助。
宋儒亮:我的一个观点,沉默可能是金,但是见义勇为跟这个还是很不一样的。还有一个观点,这个社会要成立基金,或者见义勇为的有关规范,或者保障见义勇为的措施,都可以。但是我更加要提到一点,这个社会在一定程度上,这个社会见义勇为的可能和机会越少,表明这个社会的保障机制越来越多。如果我们大街上看到越来越多的见义勇为人,我们就要问警察哪儿去了?当然总有警察顾及不到的地方。但是总体来说,见义勇为越多,很可能这个地方我们要检讨治安情况、检讨这个地方的社会救助状况。见义勇为本质来说还是私人的救济,这个救济永没有国家和社会的救济来得持久、更有保障。社会保障有制度性、体制性的,而且是源源不断的,举一个例子,面对歹徒我见义勇为还可以,如果一个八十岁的老头见义勇为怎么办啊?人总是要服从自然规律,如果要有制度保障,可能就会更好。
主持人:网友“冬眠的青蛙”:中国诚信缺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做坏事的成本太低、做好事的成本太高。
宋儒亮:我是这样看这个问题,如果诚信不足,做坏事的成本也一样高。
主持人:怎么理解呢?
宋儒亮:举一个例子。 首先我想说诚信跟成本之间,我觉得他们不能直接划上等号,为什么呢?因为诚信就是我们所说的诚实信用原则的简称。诚信少了做坏事的成本就一定低吗?我觉得做坏事也好,做好事也好,按照网友的这个逻辑,都是需要成本的,成本的高与低,和诚信的关系怎样?我的总体判断,只要有诚信做好事就比较容易,容易就成本比较低了。诚信作为一个基本的原则,我们狭义一点来讲,黑道这是坏人坏事,但是坏人坏事他有自己一套的帮规,他也有自己的游戏规则,你对老大敢欺骗,你也一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说不定命就没有了。诚信是不是缺失,诚信和成本之间,我觉得是对不上号的。
主持人:我觉得这个网友的出发点,可能是在赔偿上。
宋儒亮:是不是可以直接对应,我觉得要有很多的铺垫,要结合具体的语境、具体的案例才可以谈,否则这种讨论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解决得了的。至于说刚才的案件,我的体会,最后的判决结果,从一审我们得到的信息,补偿,而且这个补偿是六四开,而且当事人都是陈述,我们法院之前调查取证,你说这个方面诚信缺失不缺失,还没有那个高度,彭宇和徐老太都认为自己诚信了,那么法官的诚信标准怎么检查?所以我们只能说陈述,最后法院的判决,不能说法院法官、彭宇、徐老太不诚信。这个问题可能扯得稍微有一点远了。
主持人:彭宇联系媒体,如果是徐老太来联系媒体,那媒体是不是相反的态度?
宋儒亮:现在媒体是相信了彭宇,没有相信徐老太,你刚才说是彭宇联系的媒体,如果是徐老太主动联系了媒体,真的像我一开始分析的一样,说不定可能是另外的情况。但是彭宇对徐老太有一个搀扶,大家都看到了,但是目前没有证据这之前发生过什么,如果出现你所说的第二种情况也是可能的。但是为什么没有出现,彭宇是一个年轻人,徐老太是一个老年人,老人和年轻人,大家美德的取舍是很清楚的,而且这个老年人的确是骨折了。这里引出一个很尖锐的话题,根据日常经验,如果不是你撞了,你走了就算了。这是法官说的,这里有两个信息,我刚才说过无因管理,法官说这句话我想可能没有考虑到民法里的无因管理,为了避免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确实可以去救,这是道德上弘扬的,民法上支持的。还有一点,法院看到的一面,我们说现在在很多的城市,你可以看到有一些乞讨人员,断腿断胳膊的,尽管我国有救助制度,他没有去,我们很多人走过去可能没有给钱他,我想法院、法官也有看到,那么你没有撞到他你去救他了,现在你肯定也看到了路边的人,也有可能没有去,这也是一个事实啊。结合起来,要说明一个观点,的确存在着很多的人,很多的时候,很多的场合,很多的地方,我们看到了有在街边的人而没有人救他,就这么走了,这也是我们不可否认的事实。只不过我们法官你是看到了,我们也承认有这个事实,但是这就是说一个判决,你要弘扬公共利益,弘扬我们优秀的传统道德,弘扬我们助人为乐。法院的判决不能只是对事实是简单的确认,遇到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争议时,你的职权往那一个目标奔,要引领人们往好的、美的东西追求,这是判决的职能,也是媒体呼吁或者说监督希望做到的一点。我认为是这样的一个概念。
主持人:【无心快语:】司法只是程序,也许公正,也许不是,舆论包括方方面面,很复杂,但是不能影响司法的执行。他的问题最后落在执行上,您觉得他所说的执行是什么呢?
宋儒亮:我的猜测,是不是有没有考虑到这个判决所产生的社会效果。
主持人:本来这些网友都已经向着彭宇了,都认为他是对的,这个法官还要再这么一下,还得赔一点钱,是不是考虑到这个层面?
宋儒亮:我们说了,当事人彭宇、徐老太,假设我们谁都没有采纳,都对这个损害结果没有过错呢?
主持人:可是法官这个判决,毕竟跟现在的舆论是相反的。
宋儒亮:是不是跟舆论相反的判决都是错误的,或者说跟舆论相一致的判决都是对的?舆论是可以引导的,舆论是可以改变和调整的,但是我们法院的判决可是有既定程序的,一旦判决就是要有效力的,我们既要对法院公开审判、依法行使监督,但是反过来我们不能代替,这个不能代替法院审判,就表明你舆论怎么表达,最后法院就一定要怎么走,这毕竟是法院的判决。美国在判决时陪审团是关在一个屋子里的,不看报、不看电视、不听新闻,就是凭你们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良知,你们公民应有的素质、应有的追求,你们去判。在美国的刑事判决也是这样,法官不定罪交给陪审团,量刑是法官,很多陪审团根本不是法律专业的,但是不妨碍他对美好、对正义事情的判断,这体现了陪审团的价值。从这个意义来说,也是专业精神和人间美好正义良知的分离啊。
主持人:这是不是人性化呢?
宋儒亮:谈不上人性化,这是他们的体系要求他们这样做的。如果按照我们这样的想法,在美国根本就没有正确的判决了,对吧? 我们跟他们不一样,我们是公开的,大家来谈,谈的时候就是三句话,独立审判、媒体的导向、媒体的评判不能代表判决,法院判决确实要考虑到媒体的监督。还有就是无论出现什么结果,法院与媒体的观点相反,我们就要相信只要是真理就一定会被发现,给一个时间。我们也不能说法律是冷冰冰的,是没有考虑到前提才可能说到这句话,我们制订法律的都是有热情、热血的人,其实法律跟人性、跟人权、跟社会道德、公共道德是无法分开的。美国有一个学者,在《转型中的社会与法律》这本书中谈了一个观点,对现在一切崇尚法律,或者说一切崇尚非法律解决问题的人,如果我们能把法院法律的判决和道德的评判结合起来,带进人们的生活,肯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讲到这里我想到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在2006年接受人民日报专访的一篇文章,“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他这里面有两段话我记忆很深,而且非常有价值。他说,无法可依就会无法无天,有法不依法律没有权威也会天下大乱,也就是说要我们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法律是一个活的,最后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来支持,所以我们信赖法律权威就要尊重司法的审判,对司法的评判我觉得这一点我们要留有一个底线。比如我不太赞成在网友中把法官骂成葫芦僧。还有张德江同志说到我们的工作方式,只能转向主要依靠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对社会的规范、调整和引导作用,辅之于思想教育、行政及经济等必要的手段,才能保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尊重法律,按照法律办,但是我们辅之于思想教育、行政及经济等必要的手段,他也是说法律只是手段之一,思想的教育、思想的引导、思想的解脱、心理的沟通,其实也是人性化的,落点就是在人性化上的。 关于诉讼和和谐社会,诉讼和我们现在打官司,是怎样的一个关系,孔子曾经有一个观点,“没有诉讼的时代是一个美好的时代”,那我们说现在我们建立和谐社会,现在很多人去打官司,那是不和谐吗?
主持人:现在的人打官司比以前多很多了。
宋儒亮:那如果这样讲,我们一方面说我们的素质提高了,知识增多了,人们更加理性了,但是打官司还增多了,古代没有什么人打官司啊,那打官司是文明的体现还是落后的体现呢?延伸来说,司法审判到底是好东西还是一个坏东西呢?我们要谈论这个问题了。我的一个观点,这也是张德江同志的一个观点,也是我们广东省律师协会去年评的十大事件之一,和谐社会也是法治社会,如果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直接针对是人治社会,那好了,法治社会要求我们产生争议时,很多时候要去到法院解决,通过审判来给一个大家接受的答案。法治社会就是说我们把暗箱变成公开的审判,从找关系变成找法律依据,我们不要说打官司就是怎样怎样了,注意彭宇案中徐老太是到法院告,这是徐老太的诉权,没有任何人可以剥夺,人们愿意按照既定的规则进行,这应该是,而且绝对是文明理性的一个体现。如果你不承认这一点,其实我们建立司法队伍,我们追求司法公正,不具有可讨论的意义了。当然我不是说诉讼越多越好,而是人们要去诉讼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行使权利的体现,这一点我们要给予肯定。
主持人:其实人与人的相处,多多少少都会有磨擦。像孔子说的无诉的时代,可能就是矛盾暗藏着的。
宋儒亮:我们说忍一忍海阔天空、退一退风平浪静,但是如果不忍不退,我找法院诉讼,也是可以的,你忍和退是主动的放弃权利,但是你不忍,只要符合法律,我在追求权利,不能说退就是错,进就是坏,我只能说这是权利的两面,一个是放弃,一个是行使,都是权利的处分。一个你不要,一个你要,这个时候我们要评价的时候一定要客观。
说到这里,其实我看过一个资料,很有意思,一个学者,他统计过三十个历史文化名人,鲁迅、林语堂、罗素等,这三十个人的文章著作中谈到中国人有哪些心理的时候,排在前三位的,首先是因循守旧,第二个是崇尚伦理道德至上,第三个就是爱面子的心理。我们觉得如果结合这个心理,原来人们不爱打官司,现在去打官司,中国人的心理发生了变化。最近最高法院的院长就说到法院的编制不够要增加编制,人们到法院打官司,这是人们权利的行使,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有一句话,个案推动法制,我们说各个人把自己的权利认真看待的时候,整个社会、整个国家才能看待这个权利,如果到处都是放弃,都不要权,那好了这是一种状态,但是这种状态跟我们去要权来说,我们现在要争取权利,可能更适合当前的现实,更适合民主、文明、人权的发展,更加有积极的一面。注意,我们说的这种权利,是有规定的,不能随便来的。如果有了这样的心态,来看彭宇案,就会化掉一大批气愤恼火的心态,我救了你,你还去告了我,我想有了这个心态就会有一个好的化解。社会在变化,宽容的东西可以看到,你可以积极争取,但是不妨碍你心灵的宽容,你可以急迫地做事,但是不妨碍你心灵中还有空间。
主持人:谢谢宋儒亮教授来到我们的直播访谈现场。
宋儒亮:借此机会,也感谢各位网友的耐心,跟大家谈论了这么久,也谢谢漂亮的主持人,也感谢南方网的邀请,希望大家在彭宇案中有所收获、有所启迪,共同发展。
主持人:听了宋教授今天的讲解,我解决了很多思想上的矛盾,补充了很多对司法上一些不了解的地方,不知道各位网友感觉如何?
宋儒亮:这就是面对面碰撞的好处。
主持人:专家和网友PK的好处。谢谢宋教授,谢谢各位网友,我们《热点网谈》第二期就到这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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