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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涌:茅老是好人,但难道不能批评吗?
http://view.QQ.com  2007年08月11日02:28   东方网  薛涌  评论0

薛涌 旅美专栏作者

我最近终止了和《南方都市报》的合作。这一决定不能说不痛苦。多年来,我和该报合作甚为融洽,一直将之视为在中国最为敢言的报纸。该报评论版的编辑,个人素质在中国报业中也可谓鹤立鸡群,我一直十分珍视和他们的关系。我最终决定终止合作,乃是在于他们违反了合作的诺言和言论自由的基本原则,封杀了我批评茅于轼的稿件。从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中国目前最开明的媒体,对言论自由也未免是叶公好龙,由此也为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媒体是否有既得利益?媒体监督社会,那么谁来监督媒体?媒体应该有什么样的自律?为了帮助公众和媒体思考这一问题,我不妨将此事的前前后后作一个交代。

不久前,我给《南方都市报》写了一篇文章,题为“为富人说话能为穷人办事吗?”矛头指向茅于轼不久前在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众所周知,茅于轼先生最近频频出来为富人说话。前一段说先保护了富人的利益才能保护穷人的利益,富人的赚得第一桶金,也许不干不净,那是没有办法的事。在这篇文章中则又声称:“我愿意为这样的富人说话,并不是和富人有什么特殊感情,或者我个人得到他们什么好处,而是考虑全社会的利益。中国穷了几千年,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仇富。社会上有了一些富人就变成众矢之的,就被剥夺,被侵犯。这一传统几千年没变,而集中反映在解放之后到文革结束这段时期。其结果大家知道,就是把中国变成了一个彻底的穷人国。”

我在文章中,主要指出了茅文的几个事实错误。第一,中国并没有“穷了几千年”。相反,中国在工业革命前的大部分时间,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在宋代时,人均GDP也比欧洲高出许多。第二,中国后来的穷困也并非是因为仇富。亚当.斯密十八世纪末就观察指出:中国已经富到头了,不可能再往前走。理由之一,就是贫富分化太大,有钱有势的人得到了十足的保护,穷人则一点保护也没有。而且历史也证明了亚当.斯密的预言。

当然,茅于轼编造出“中国穷了几千年,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仇富”的话来,也并非出人意料。第一,他的一切知识,都是从我们二三十年前的教科书上抄来的,自己已经被洗脑。第二,则是出于他“为富人说话”的需要,要把屎盆子扣在老百姓的头上。所谓“仇富”导致贫困之说,任志强早就说过。我也早作了反驳。你看看有几个中国人恨姚明?他不过就是能把一个球装到筐子里,怎么能富成这个样子?事实上,对此中国的老百姓并不在意。相反,大家都是他的粉丝、以他为荣耀。中国的老百姓对于正当得来的财富从来不仇恨,仇恨的是不义之财。有些正当致富的人权利得不到保障,其实和一般小民百姓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一样,是我们国家法治不健全之过,怎么能让同为受害者的老百姓担当责任?“先保护富人”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并不是一回事。市场经济如同体育比赛,在同样的规则下,总有胜有负,有金牌银牌,有刘翔、姚明,也有生活无着落的末流运动员。在这个意义上,“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当然合情合理。但是,如果你说规则应该先保护那些跑的快、个子高的人,那还有公正的竞争吗?如果法律将富人优先保护起来,穷人则等而下之,难道穷人不该仇富吗?

这就是我的道理。我还告诫《南方都市报》,请名人写文章应该负责。茅文通篇没有证据,信口开河,“先保护富人”、“为富人说话”这类刺激性的语言,在当今社会公平问题严重的时代,对穷人有侮辱性,降低了我们社会的道德准则。比如,在美国的媒体上,你很难想象有知名人士会这样说话。如果有时有人不小心这样说漏了嘴,也会招致全国的抗议,要不停地澄清、道歉,有的甚至为此丢了工作。我们的报纸有保护弱势的责任,不应该纵容这样的言论。

编辑部当然对这样的观点不认同。编辑部主任特别给我来了封信解释说:“茅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学人与长者,是一个有良心的知识分子,他所创办的天则经济研究所,坚持以民间的立场对国内政策发言,对政策之下弱势群体的利益有积极的代言与争取。尤可贵的,是茅还能做到知行合一,最为国人所知的,是他在国家并无政策支持的前提下,拿出自己的资金来积极试验中国的扶贫项目,他先是在山西吕梁地区试验‘小额贷款扶贫项目’,因而被称为中国的尤努斯,这项投入持续至今。此外他也同样拿出资金来开办保姆学校,收费低廉却坚持亏本经营……”因此,他认为我在道德上对茅于轼提出严厉的道德批判,让他们无法接受。另一位编辑也回信说:“茅于轼不是不能批评,但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给人家扣上一顶既得利益代言人的帽子,我认为是非常不妥的。薛兄如果偏要这样行文的话,恐怕不仅光是我们不发,如果有媒体就这样发了,那是编辑的失职。我去过茅于轼家,他就住在北京那种破旧的老房子中,茅于轼所举办的小额贷款,帮助了很多穷人。人家是在脚踏实地的为穷人做事,如果没有证据就攻击他,我认为有失厚道。”

这番解释不能说不诚恳,但很难让我接受。茅老是好人,这我愿意相信。但是,难道好人不会说错话吗?难道好人就有说不负责任的话的特权吗?好人说错话,报纸就有为贤者讳的道理吗?我接受的基本学术训练是:只认文字不认人,看见错误观点就批。我不会查三代后再决定是否批判。另外,那位编辑说我“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给人家扣上一顶既得利益代言人的帽子。”言下之意,我是个红卫兵了。这其实才是一顶不小的帽子。可是我一查我的原文,清清楚楚写着我读了茅的文字后“很难让人相信他‘并不是和富人有什么特殊感情’或者没有得到富人的好处。学者讲话,观点自然可以有不同。但是,如果刻意歪曲一些显而易见的事实,人们就要问其动机为何了。”一句话,我因为他错得太离谱,觉得他的话不能令人深思,而怀疑他是否有些什么动机。可见,《南方都市报》连让人家表示怀疑的权利也不能容忍。其实,茅于轼最近接受记者的谈话,已经为我的怀疑提供了证据。他先说许多富人是靠经营个体经济奋斗上来的,是创造财富的英雄,不象国营企业,有各种背景和优惠。这我当然同意。但是,他马上举出一个例子,把声言不给穷人盖房的任志强描绘成这样创造财富的英雄。难道任志强不是既得利益吗?茅于轼把富人说成英雄可以。我确实相信有许多致富的英雄。但是,放着那么多个体户他不提,单提一个国企的老板,难道不是在为既得利益说话吗?人们不能对此“怀疑”吗?

这是我和编辑部以及这些主流经济学家的一个根本不同。不久前我批判吴敬琏,编辑部就很不高兴,闹得大家的关系很紧张。其实,在意识形态上,我和吴敬琏一样是市场派。我所不理解的是,这么一个拥护市场经济的人,为什么不为街头巷尾的个体摊贩说话,而跑到国营企业当独立董事?茅于轼也是一样,要说富人是英雄,怎么不拿一个贫穷中起家、忍辱负重致富的小生意人作例子,而非要举出一个高干出身并在国营企业当总裁的任志强?

其实,说了这么多,编辑部完全有理由认为这两位经济学家不代表既得利益。不过,编辑部至少应该尊重别人不同的想法。你在网上作个民调就明白:如果你为任志强说话,多少人会说你不代表既得利益呢?再举个例子,你看美国的选举,政敌之间,永远会攻击对方代表既得利益。你找不出一个政治家不被贴上既得利益的标签的。难道你能以一句“缺乏证据”为由,不让大家说这样的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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