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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涨价之“百姓可承受范围”分析
http://view.QQ.com   2006年09月12日14:44   南方都市报   邓海建

专题: [2006最无厘头的涨价理由]

新闻: [天然气涨价大幕拉开 涨价对石油三巨头最有利]

          [央行发出通胀预警 水电天然气等可能全面涨价]

评论:[戳开垄断行业哭穷的面罩]  [垄断行业涨价的理由令人受伤]

 [水涨价之“百姓可承受范围”分析]  [涨价是国际惯例,不降价是中国国情?]

水电油气怎么定价: [供水企业招待费、工资福利拟计入城市水价成本]

[电价上涨 成本核算遭质疑] [能源改革当务之急是形成合理透明的价格机制]

如果你留意哗啦啦“涨”声一片背后的流行语境,有一个短语不能不提——“老百姓可承受范围”。譬如对于房价,某建委领导曾说“房价应该是在老百姓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适度地上涨”,而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日前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是世界上所有大国中最严重的缺水国家,水价不能充分反映水的使用价值,会在老百姓许可和承受范围之内,通过水价改革还水价一个真实的“面孔”,但水价的提高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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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百姓可承受范围”的“范围”是充满听觉愉悦况味的,仿佛古籍学中的“善本”(是指经过严格校勘、无讹文脱字的书本),它带来两种决策幻觉:一是这个决策的最优取向是以民意为基点的;二是这个决策不会使我们早餐的牛奶和面包边际递减,不会影响我们的生活质量。

问题是这个叫“百姓可承受范围”的“善本”似乎又是悖谬的:任何的价格波动其背后依据要么是价值变动,要么是供求变动。而作为行政性垄断背景下的资源性企业,涨价的理由借由职能部门之口而出,本身就充满诡异色彩:市场对水等资源的调控被消弭、供求对价格的影响被曲解——首先,中国的确是最缺水的国家,但不能因为产品的稀缺就涨价啊,解决资源短缺的主导途径是节能技术和节能意识,价格杠杆的魔力是有限而微弱的,它最大的坏处就是很可能误导我们——节约是穷人的事情;其次是关于“水的使用价值”,这个经济悖论是水作为资源性产品存在之后就成立的事情,水价永远不能、也不应该反映使用价值,经济学上所谓“使用价值”是指物的有用性,谈使用价值的话,最大使用价值的可能是阳光、空气和水,而钻石只有审美的功效,很显然的一个道理是,使用价值和价格几乎没有亲缘关系,价格真正该归位的倒是“成本”;更要命的是,我们可能忘却了——水,是人类的资源,不是某个人、某个部门垄断性的生产产品,在这个问题上的慎重与警醒,是基于对公民广义的生存发展权上的敬畏。

一吨水设若涨一分钱,似乎在“老百姓可承受的范围内”,问题是这个“可承受范围”真的就能既规避了涨价的程序正义,还能印证涨价的目的正义?若要真论“老百姓可承受的范围”,那么就请给这个“范围”一个解释吧:心理范围、CPI范围、社会范围、程序正义范围、救济通道范围……如果孤零零地抛出一个狭义或抽象的“老百姓可承受范围”接着就涨价,那么,这个“范围”本身就已然超越了“老百姓真正可承受的范围”。

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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